關于延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通告
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闊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規〔2021〕13號)要求,切實發揮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作用,推動就業優先政策在我市繼續強化、聚力增效,現將我市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延續實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返還條件
享受穩崗返還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二)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得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
被列入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黑名單”和司法部門“失信被執行人”的單位,不具備穩崗返還資格。
二、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按7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大型企業裁員率標準、返還標準執行。
三、返還程序
(一)信息篩查。市工傷失業保險服務中心通過系統數據比對篩查出符合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名單(詳情登錄人社局官網查詢)。
(二)信息確認。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企業填寫《市本級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登記表》(詳情登錄人社局官網查詢),單位確認蓋章簽字后送至市工傷失業保險服務中心705辦公室。
(三)信息公示。擬發放穩崗返還的企業進行信息確認后,市工傷失業保險服務中心將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穩崗返還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
四、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的資金,只能用于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咨詢電話:0739-5322559
邵陽市工傷失業保險服務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