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邵陽訊(通訊員 唐杰 陳迎春)6月5日,城步苗族自治縣檢察院對劉某、彭某、朱某、夏某、佑某等五人,以涉嫌盜竊罪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朱某,女,43歲,邵陽市北塔區人。劉某,男,44歲;彭某,女,57歲;夏某,女,45歲;佑某,女,44歲,四人均系邵陽市邵陽縣人。
今年1月的一天,劉某與同村的佑某一起打牌,見佑某家里條件不錯便問其有何財路,佑某悄悄告訴劉某自己的“丟包騙錢”計劃,并邀劉某參加,讓其負責交通工作。
1月29日早晨6點,佑某打電話給劉某說當天出去做事,劉某按照初定計劃駕駛自己的面包車,先后接上佑某、彭某、朱某和夏某等人。五人會合后在車上商量著去什么地方作案,夏某說:“城步偏僻一點,老人家容易上當些。”于是劉某駕車一路駛向城步,五人在車上進行了分工。
上午10時許,五人到達城步。夏某便在城步縣城某銀行附近物色下手對象,當其看到被害人常某從銀行出來,立即通知彭某、佑某和朱某去跟蹤常某。隨后,朱某故意在常某面前丟下一個紅色的錢包,彭某立馬將錢包撿起藏在身上,朱某返回來問常某是否撿到她的錢包,佑某悄悄對常某說“那人撿到包,我們也要分里面的錢。”此時彭某也示意常某不要出聲并一起去分錢,便將常某騙上了劉某的車。
上車后,朱某繼續追問是誰撿了她的錢包,提出要對在場人員進行檢查,佑某和彭某假裝配合檢查,常某為證清白亦將隨身財物放到朱某指定的編織袋內。隨后,朱某借機查明了常某的隨身攜帶財物及存折密碼,并趁其不備盜走了常某的存折。
見存折和密碼都到手后,朱某假裝讓彭某、佑某為她作證而將常某騙下車,常某以為自己的物品還在編織袋內,便提著編織袋下了車,下車后才發現編織袋內只有一堆廢紙。
常某下車后,劉某等人驅車來到城步縣城的某銀行附近,將存折轉交給夏某,夏某隨即將常某存折內的78000元錢取走。得手后5名犯罪嫌疑人將錢均分,除生活開支與車輛費用外,每人分得約15000元。